2013年11月9日星期六

[時政]香港免費電視牌照爭議 和梁振英的A片式治港

(一)
2013年10月15日,香港政府終於宣布歷時逾三年的新免費電視牌照審批結果,發牌給有線旗下的奇妙電視和電盈旗下的香港電視娛樂。

不過,眾望所歸、萬眾最期待的香港電視卻落選了。(該公司的創辦人王維基,是唯一開宗明義要透過拍攝劇集,挑戰無線獨大的申請人;他掌管亞視時曾拋出「不做中央十台」的言論,坊間不少人認為,他不獲發牌涉及政治因素)

香港政府的決定引發市民激烈反對。政府初時只是不斷重申,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審批時考慮了一籃子因素,過程符合程序公義,並以「行政會議保密制」為由拒絕披露發牌「三揀二」的理據。

事件引發一連串抗議活動,逾8萬市民在審批結果公布後的周末(19日)遊行,聲討政府黑箱作業。港視工會及每晚放工前來聲援的市民,在10月下旬包圍政府總部逾一個星期,最高峰的晚上人數達12萬人。

及後,在立法會辯論行使《權力及特權法》命令政府交出審批文件(議案理所當然被建制派議員否決的前夕,政府拋出六頁「解釋」,稱政府的決定是考慮到行業的持續經營能力,「循序漸進」地引入競爭,又指引入三個新競爭者會造成惡性競爭造成質素下解...云云(見:政府6頁聲明全文

不過,政府的「理據」不久就被主管當局、即通訊局全面反駁,通訊局指三宗申請均符法定要求,重申局方建議發三個牌 (見:通訊局劃清界線 5頁文件駁政府發牌理據通訊局撐發3牌 5頁文件反駁政府 全文重點)

事件至今仍未解決...(背景尚可參考wikipedia)

(二)
某日跟友人談及事件,大家都想不通政府不向港視發牌、作這種低能決定的理由。

很明顯,在發牌不設上限(政府稱這個原則至今沒變...)的前提下,要拒絕一個符合法定要求的申請者進場,必需要有很大的理由。這是常識。

惟政府沒有、或無力這樣做。

政府的六版聲明,提及評核採用十一項因素和四大評審準則,卻沒有說明這11+4的理據如何加權,只說作了「整體考慮」。

我想,大家都是經過公開考試長大的,一定會明白:一份試卷由Paper A至Paper E,比重各有不同,如一名考生在5份paper,拿了四個A、一個D,結果其整體成績卻是不合格的F,這位考生要投訴也是理所當然的。

更何況...今次政府根本沒有公開評分如何、其計算的比重又如何,大家只知道主管當局、通訊局早說明了香港電視合格!對政府的解釋,明眼的市民當然不會收貨。

事實上,香港政府的頂頭老闆(當然不是香港市民...)是一個熱衷維穩的政權。

而站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角度,政府的施政當然不能與民意有太大的落差。

特別是敏感的政治問題,如佔領中環及政改,正一個接一個、排住隊等上畫,若特區政府在並非最重要的議題上面,用盡了其政治能量與公信力,只會令它進一步喪失市民的信任,無力在將來的重大議題上「企硬」。

所以我跟友人都認為,若特區政府是一個理性的政府,即使港視的評核成績未如理想,也應該基於公眾對之的期望,給予發牌。

我們對政府堅拒發牌,甚至堅拒解釋,還擺出一派「制度就是這樣,不喜歡就上法庭告我」的傲慢態度,百思不得其解。

(三)
後來,我跟朋友說笑:

好像有不少A片、H漫的情節,是犯人霸王硬上弓,反覆強姦受害人,受害人起初還會激烈反抗,繼而變得沉默接受,到最後甚至愛上犯人和他的惡劣手段(變成了他的肉便器...><)

這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是有研究證實會發生的事。

我和朋友都說,想不出政府有何合理的理由不發牌予港視。

而唯一還講得通的道理,就是有「一男子」想效法重口味謎片的男角,打算一次又一次反覆強姦人民的意志,直至民眾終肯認命、終肯逆來順受、終肯自願當他的肉便器...

當時,我跟朋友談這些,是當笑話來講的。

(四)
事件繼續發展...

近日有議員披露,中聯辦就立法會動議引用《權力及特權法》一事約見個別議員,遊說議員投票反對動議、支持政府。中聯辦是中央駐港的機構,他們介入本港事務為特區政府箍票,明顯違反中國對香港「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河水不犯井水的莊嚴承諾。

2013年11月8日,中共的喉舌《文匯報》和《大公報》刊登評論,直指中聯辦的干預「理想當然」!(可參考: 大公報評論:反對派賤骨頭 終須慣中聯辦出手; 及 文匯大公二重唱 挺中聯辦干預香港; 其原文我不想在這裏落link...請自行google...)

大公所刊登的評論,更揚言中聯辦要強硬地支持特區政府施政,說對「反中亂港的賤骨頭就要強硬、強硬、再強硬!」,直至反對派終須「由不習慣,慢慢地變習慣」。

這種思維,令人擔心「一男子」及其背後的汁男,是看A片過多以至思維混亂,當真籌劃著強姦、強姦、再強姦的企劃,意圖讓香港人對他們的粗暴,由不習慣,慢慢地變成習慣...

我不想我的「笑話」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