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8日星期四

[時政][音樂]C AllStar的「少數」 同志平權被否決 和宗教團體的霸道

2012年11月07日,本港立法會否決了「同志平權」議案。

坦白說,作為異性戀者、作為基督徒,站長對於平權案被否決,心裡亦覺得很不好受。

這項議案說的是甚麼呢?議案措辭是:
本會促請政府盡快就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平等機會及基本權利展開公眾諮詢。

懂漢字的人應該都看得出,這只是促請政府盡快就此作公眾諮詢!!!不是具體地要求政府怎樣怎樣。正如動議者何秀蘭指,這只是個很卑微的要求。

再者,這還是個沒有約束力的議員動議 (題外話...在香港,議員動議是沒有法律約束力的,充其量只能象徵民意、無力地呼籲政府去幹或者不去幹甚麼。事實上,香港立法會除了批與不批撥款之外可說沒啥權力)

不過這項動議最終還是被建制份子狠狠地否決了!!!

這群人有如八仙過海、各展神通,提出了各種反對/或不支持該議案的理由,例如:
社會對此還有爭議,要談立法還未到合適的時候: 這藉口乍聽起來好像還合理...但細想下卻不難發現這是個很低級的理由: 任何東西都總會有爭議啊,這樣不如乾脆甚麼都不做?
香港是華人社會,承傳倫理、道德、一夫一妻制觀念...: 是嗎?  一夫一妻可是耶教觀念啊...別說古人有個錢的都妻妾成群, 中國文化一向對同性戀可蠻開放的...除了不少君王和上層人士喜歡這調調兒, 民間亦有"契兄弟"、"金蘭戀"等男女同性戀行為....政客呀...親中不是罪, 可是親中之餘整天把"中國文化怎樣怎樣"掛在口邊其實這已經很煩了, 還毫無這方面的常識... 這根本就是自曝其短
承認同志權益會加重顧主負擔...」:天呀、你不如乾脆連一男一女的婚姻都不承認?這樣顧主負擔會更低...

不過,更令人難忍的,其實是宗教團體的反應!
如一個充滿光明的會社,就搞了聯署反對,又透過教會網絡宣揚一連串訊息,包括:
一旦立法將會造成"逆向歧視",損害反對同性戀人士的言論自由;
會損害教育自由,迫使學校必須肯定同性戀行為,令大家不能教下一代同性戀"是錯的"
會導致現有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婚姻及家庭制度瓦解...
(詳情可參閱: http://www.truth-light.org.hk/webform/title/n3921)

總之...他們的板斧就是給善良而且害怕轉變的信徒營造一種「打到黎」的錯覺,透過給信徒製造恐懼來凝聚支持


可惜,他們的說辭本身就大有問題。例如,言論自由本來就是受到基本法及人權法案所保障的,而且立法禁止歧視,與禁止表達對同性戀的意見,是兩碼子的事:況且人家只是要求就此進行公眾諮詢,離立法有十萬九千里的距離...

表達一種意見(如對同性戀的意見),屬言論自由的範疇,是受到保護的;可是詆毀他人,如詆毀同性戀者,即損害了了他人的權利或名譽,就明顯違背了言論自由的精神,可予以禁止。兩者根本不能混為一談。團體將反歧視與「損害反對同性戀人士的言論自由」劃上等號,明顯是邏輯錯亂、混淆視聽。

而且,要求你公平對待同志,不等如「迫你接受同性戀行為」。正如我公平地對待相信佛教和相信基督教的朋友,不代表作為基督徒的我認同了佛教。

而更離譜的是,現在談的是諮詢「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平等機會及基本權利」,而不是具體談是否需要承認同性婚姻。在這裡,團體將立法會促請政府作諮詢,說成若立法就「會導致現有婚姻及家庭制度瓦解」,更明顯是無限上綱。

站長我雖然是基督徒,但對於這種危言聳聽、以至理據完全不合邏輯的宗教式打壓,深感惡絕!

更別說把自己相信的一套信仰和道德標準強加於人,根本就是種不恰當的行為!!!

對於這些極右宗教份子,我只能提醒他們:
多數人打壓少數人,總是容易的。我們基督徒曾幾何時亦當過少數,深受壓迫。請想一下先輩還是少數、且受盡打壓的日子...再想想當我們今日成為了主流,卻輪到我們將一已的信念強加於人,甚至與保守的建制政客合流,連一個要求政府諮詢的無力呼籲也不容許通過...這種行為...究竟是合理、還是不合理?

我想,這種唯我獨尊式的霸道手段,只會加深相信平等的公眾人士對我們基督教的反感,令我們與重視平權的世界潮流愈行愈遠...

在這裡,送大家一隻歌:
C AllStar的「少數」 (歌詞和MV都很有意思, 希望大家有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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